創新基金申請條件放寬 | ||||
發布時間:2008/4/22 瀏覽次數:2079 次 來源:《開發區報道》 作者:記者 張明遠 | ||||
記者近日從高新區經貿局獲悉,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請工作已經展開。其創新基金中的無償資助和貼息貸款等政策的申請條件較往年有所放寬,無償資助從原來企業資本總額不高于2000萬擴大為不高于3000萬,貼息貸款政策的申請條件由企業資產總額不高于3000萬擴大為不高于5000萬。 2007年,創新基金全面完成了年初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在促進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優化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環境,引導地方與社會資金等方面取得了新進展。據了解,2008年創新基金的扶持對象分為三類:初創期中小企業創新項目,一般創新項目,重點項目。其中較往年增加了對初創期小企業創新項目申報和驗收時成熟程度的界定,并進一步梳理高技術服務業。根據國家重點支持的領域、產業、行業,確定重點支持方向,突出與產業和行業的結合,并選擇對產業和行業有影響、帶動作用的關鍵技術、關鍵創新產品作為重點支持項目。 中小科技型企業創新基金扶持方式分為無償資助、貼息貸款、服務機構補助資金、創業投資引導資金、欠發達地區專項資金。按照規定,初創期小企業創新項目、重點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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