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財政部全面部署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雜費 | ||||
發布時間:2008/8/25 瀏覽次數:1960 次 來源:西安日報 作者:記者 吳晶 | ||||
據新華社電 國務院決定,從2008年秋季學期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教育部部長周濟23日提出要努力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工作,保障其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在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召開的會議上,周濟指出,要做好統籌規劃,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納入公共教育體系;對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公辦學校足額撥付公用經費;加大教育資源投入力度,中央財政將根據各省份義務教育階段實際接收的進城農民工隨遷子女人數,給予公用經費和辦學條件兩方面的獎勵。 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雜費,是繼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后,國務院決定實施的又一重大決策,是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的具體體現。周濟指出,要逐步完善城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要加快改造薄弱學校,實行校長和教師的均衡配置、定期交流的制度,全面推動中考改革和學生評價方式的改革,把示范高中多數招生指標均衡分配到初中。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保障教師合理待遇,逐步做到同一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之間教師平均工資水平大體相當;制定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逐步使同一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運轉水平基本相當;統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用地和建設,保證學生就近入學。 他強調,要繼續把農村義務教育作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從資金管理、校舍改造、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資助、治理亂收費、改善學習生活條件、提高學生營養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支持力度。針對教師隊伍建設的問題,將當地政府出臺的教師應享受的津補貼納入財政保障范圍,做到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采取措施加強教師周轉房建設,解決好農村教師在校住宿和生活問題,使其能安心教學。 財政部有關負責同志在會上強調,做好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視經費的落實,不挪用,不擠占,積極進行督察和檢查,形成科學合理的獎懲制度。 據了解,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將惠及全國2.59萬所城市中小學的2821萬學生。每位學生每年可免交190元至350元不等的費用。
|
||||
打印本頁 | 關閉窗口 | ||||
|
||||